各企业、个体经营户:
为推动我县商户的文明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倡导“诚信经营、文明创业”的良好道德风尚,加强我县精神文明建设。我县将开展“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县城范围内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营业满1年的企业和个体商户。
二、评选时间
2017年12月22日至12月29日
三、评选目标
一是基本信用好:照章依法纳税、合法经营、遵纪守法、恪守社会公德;
二是质量信用好:不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无质量欺诈和违法行为;
三是商业信用好:重合同、守信用,无商业欺诈、恶意违约、毁约等行为;
四是信贷信用好:借贷或举债后能按期还本付息和依约清偿债务;
五是价格信用好: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定价格,无价格欺诈行为;
六是劳动保障信用好:不拖欠职工工资,不欠缴社保费用。
四、奖励措施
(一)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授予“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荣誉称号,给予挂牌表彰。
(二)将组织媒体对获得荣誉的单位进行宣传报道,向社会展示荣誉单位的诚信形象。
五、评选办法
(一)评审方式:争创“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活动每年评选一次。由行业主管部门组成评审组,实地考察后,将组织召开评审会,依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商户授予“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
(二)评审单位:县文化旅游商务局、县工商局、县食药监局、县质监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物价局、县人社局、县爱卫办、县文明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行业主管部门。
(三)管理措施:每季度对“文明诚信经营示范户”实行动态管理,期间出现失信行为的,以及严重违法行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它行政执法部门予以行政处罚并通报的,经核实后及时摘牌,并在有关媒体和网站公示。
六、报名材料
申请书一份。提交书面及电子版到县食药监局。
七、报名截止日期
2017年12月25日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7727136;27727608
传真电话:27711963
地址:白沙县牙叉镇怡心南路2号食药监局